采购人名称:北京回龙观医院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3024311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19室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82252237 |
采购内容:负责完成符合本院规定的,可不再进行招标采购的零星工程项目。 |
服务期限:3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财综[2014]9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简要技术要求:所完成项目质量标准均需达到合格标准,保修期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要求。 |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近三年内(本项目响应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二级或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本;
8、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采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的其他要求。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08日至2017年12月15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00(北京时间)。 |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11室 |
磋商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3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购。 |
购买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17年12月1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530室 |
项目联系人:尹女士、臧女士。电话:010-82252237。邮箱:zhongxinghengda519@163.com。 |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