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出台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
2024-03-19
来源:离退办
3月15日,经中共北京回龙观医院委员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讨论通过,我院首次制定出台《干部荣誉退休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要求各党(总)支部、各部门(科室)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制度》是我院党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的。《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党管干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通过规范我院干部退休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强新退休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制度》对适用范围、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
《制度》明确要求,“退休谈话”由医院党委办公室牵头抓总,党(总)支部各负其责,要求在干部正式退休前三个月内完成,凡退必谈。同时,对谈话权限、谈话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制度》明确要求,“荣退仪式”由人力资源处牵头抓总,相关部门(科室)各负其责,实行院、科两级荣退仪式。根据实际情况,科级荣退仪式可采取工作例会、党日活动等形式灵活安排。院级荣退仪式由人力资源处每年组织一次,邀请相关领域新退休干部代表与医院领导座谈。其中,对仪式内容和相关保障机制进行了规定。
《制度》明确要求,“服务管理”由离退休办公室负责。要求离退休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新退休干部的接转、服务与管理,主动开展“退休指导”,在积极推进工作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的过程中,让新退休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制度》还特别强调,各党(总)支部、各部门(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认真抓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落实。要教育引导新退休党员、干部和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积极弘扬主旋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制度》是我院党委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离退休干部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根据市委老干部局、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的。《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党管干部、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通过规范我院干部退休工作,从而进一步增强新退休干部职工的荣誉感、归属感和使命感。《制度》对适用范围、具体内容进行了规定。
《制度》明确要求,“退休谈话”由医院党委办公室牵头抓总,党(总)支部各负其责,要求在干部正式退休前三个月内完成,凡退必谈。同时,对谈话权限、谈话内容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制度》明确要求,“荣退仪式”由人力资源处牵头抓总,相关部门(科室)各负其责,实行院、科两级荣退仪式。根据实际情况,科级荣退仪式可采取工作例会、党日活动等形式灵活安排。院级荣退仪式由人力资源处每年组织一次,邀请相关领域新退休干部代表与医院领导座谈。其中,对仪式内容和相关保障机制进行了规定。
《制度》明确要求,“服务管理”由离退休办公室负责。要求离退休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新退休干部的接转、服务与管理,主动开展“退休指导”,在积极推进工作顺利交接和平稳过渡的过程中,让新退休干部职工充分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制度》还特别强调,各党(总)支部、各部门(科室)要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和改进干部队伍建设的高度认真抓好干部荣誉退休工作的落实。要教育引导新退休党员、干部和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发挥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积极弘扬主旋律,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