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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患者隐私,医院做了什么?
2019-10-18 来源:迁移
      来医院就诊的患者,对自己的隐私是否能得到保护都很关心,特别是精神、心理疾病的患者和家属,都不希望自己的情况被无关的人知道。我国2013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明确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姓名、肖像、住址、工作单位、病历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身份的信息予以保密;但是,依法履行职责需要公开的除外。”为此,北京回观医院作为一家国内知名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在患者门诊就诊时,做了如下隐私保护的措施:
      1.加强医务人员培训:要求医务人员在接诊、检查、治疗、病历书写、病历资料使用管理等环节不泄露患者个人隐私;不在工作以外的场合谈论患者的情况。
      2.使用电子叫号系统:患者就诊时不用提前给医生递病历和挂号条,只需在候诊区等候叫号,按顺序就诊即可;同时电子屏幕上也不显示患者全名,以防个人信息外泄。
      3.“一医一患”诊室:所有门诊诊室均设置为“一医一患”诊室,即诊室内的医师,同一时间只给一位患者看病,并要求随时关闭诊室门,防止其他人员围看。
      4.使用隔帘或屏风:诊室、检查、治疗室等均设置有隔帘或屏风,用于在涉及隐私部位的检查治疗时遮挡,增加患者安全感。
      5.诊室门口张贴隐私保护提示贴、电子屏显示隐私保护提示语:提醒医患双方,隐私保护不仅仅是医务人员和医院的职责,患者和家属也有必要了解和配合,共同遵守、保护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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