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处召开医药企业代表座谈会
2018-10-12
来源:医务处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医院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行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意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行为;同时根据《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杜绝商业贿赂,规范医疗行为,2018年8月24日下午医务处在教学楼三层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医药企业代表座谈会。我院业务副院长王绍礼,医务处处长、行风办主任梁伟业,及近50名医药企业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医务处处长、行风办主任梁伟业传达了《北京市卫生计生委 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关于推进和规范卫生计生系统行风建设管理的通知》(京卫纠〔2018〕1号)、《北京市医院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医院开展医疗合作、外转病人及医师外出会诊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京医管医护〔2018〕3号)相关文件精神,共同学习了上海市和天津市对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管理的相关规定,并提出北京回龙观医院行风建设管理要求。 业务副院长王绍礼肯定了医药企业这些年来对我院学术发展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提出我院接待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要求,希望医药企业代表回去之后也可以学习一下这些文件,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共同维护医疗行业的和谐和稳定。 会议最后,各位医药企业代表签署了《供应商承诺书》、《北京回龙观医院医务人员调查》、《医药企业从业人员登记备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