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3日,我院与山东省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正式签订了院际间合作协议。
山东省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成立于1966年,前身为“潍坊市昌乐精神病防治院”,是潍坊市唯一一所三级精神病专业防治机构,集精神疾病治疗、预防、教学、科研于一体,是全市精神病防治业务指导中心,担负着潍坊市及周边地区约900万常驻人口的精神疾病的防治工作。
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领导和部分重要职能科室负责人参观了我院的康复、心理、危机干预等科室和部门,并表达了希望通过这次合作达到双方互利共赢的美好愿望。我院也将继续坚持“帮其所需,务求实效”的原则,做好各项技术支援工作,同时也为医院与京外医疗机构的合作累积宝贵经验。
与潍坊市精神卫生中心的合作,表明我院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影响力已经日益强大,已经走向国内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的前列。
医院杨甫德院长、党委刘静副书记、王绍礼副院长、谭云龙副院长等院领导出席了本次会谈和协议签订仪式,院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等科室的人员陪同参观并参加了签约仪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