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定期考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赋予的一项法定工作,是国家卫生部对医师准入后的一项常态监管制度,已被卫生部列入《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考核周期,按照医师执业标准,对执业医师的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及职业道德进行综合考核。
我院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加强医师定期考核管理,规范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首先成立医师定期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起草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及考核方案,并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2012年12月27日上午,在北京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下,由医务科两名同志携带备查资料,前往昌平区卫生局,接受互查单位西城区卫生局领导的督导检查。此次接受督导检查的单位,是由昌平区卫生局在本区县范围抽签决定的,我院是昌平区接受督导检查的三家医院之一,另外两家单位分别是华一医院和昌平南口铁路医院。
督导组领导首先听取了三家单位的总结报告,然后查验文字资料。最终我院顺利通过督导检查。本考核周期我院共录入医师信息196人,完成简易程序考核36人,一般程序考核160人,业务水平测评196人。我院本次业务水平测评考试运用的是全国考纲题库,分精神、内科、中医、口腔、放射、麻醉等不同专业类别,经考后统计,合格人数196人,合格率100%。
本次督导检查工作的结束,标志着我院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圆满完成。督导检查组领导高度评价我院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充分体现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和考核的高效率。同时也提出希望我院坚持“以构建三大体系为支撑,以两个服务为手段,实现两个统一”的总要求,积极探索,总结经验,从执法的高度认识和做好新一轮医师定期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医师定期考核工作水平,提高首都精神卫生工作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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