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3日上午10点,以“被精神病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容易”为主题的新闻通报会在北京回龙观医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就《羊城晚报》、金羊网于2012年6月28日发布的题为“自由恋爱被父母送至精神病院”的新闻报道,进行了事实澄清和媒体沟通。
参加此次通报会的有:市纠风办、民主评议员贾培旗,首都综合治理委员会特专组办公室黄庆之、北京回龙观医院院长杨甫德、北京回龙观医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王绍礼以及为新闻报道中的患者提供过诊疗服务的主要医务人员;前来参会的记者来自新华社、光明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日报、健康报、北京青年报、新京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北京晨报、劳动午报、医师报、北京电视台、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新浪网、搜狐网、首都之窗等近二十家媒体。
本次通报会针对该新闻报道中的五处严重失实内容,进行了澄清和说明。并向参会媒体记者开放精神科病房供其参观,以便于增进了解和认识。通报会上主要澄清的失实报道内容包括:
第一:对该患者的诊疗行为绝不应该被冠以“被精神病”。原因是:首先,该患者曾有过自杀行为和服药经历并且在国内多家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诊断治疗过;其次,该患者入院是其父母签字同意并亲自办理的相关住院手续,依据《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三十条内容,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可以将其送往医疗机构进行精神障碍诊断。诊断医师可以提出医学保护性住院的建议,并且由患者的监护人或近亲属办理住院手续;最后,在就诊者入院后的第三天(入院72小时内),我院依据国际诊断标准、严格的诊疗流程确诊:就诊者无需继续住院治疗,可门诊进行随访,遂告知家属后为其办理出院手续。整个过程并无任何违犯诊疗常规行为。
第二:该新闻报道:“被自称是精神病院护工的四名男子强制带走”,事实是:我院从未派出任何护工上门接诊,患者是在其父母陪同下到我院门诊就诊的,经门诊医生检查、诊断后由其父母办理了住院手续。
第三:该新闻报道:“被剥光衣服当众接受查体”,事实是:当事人自行进入病房,在正常遮挡下更换病号服并接受体格检查和风险评估,完全符合正常的诊疗流程,特别是精神科病房,由于需要严防患者携带危险物品发生自伤、自杀、伤害他人等行为(当事人曾有过割腕自杀经历),此项检查更属必要。医院已经保存了患者更换病号服过程的录像,如果有司法需要,我们会作为证据提供。
第四:该新闻报道:“三级查房问诊导致患者隐私暴露”,事实是:对于疑似精神疾病患者,经过三级问诊(对该当事人进行了二级、三级查房和专家会诊)后做出诊断,符合诊断流程,并无任何违规诊疗行为,也是对其负责任的态度。在通过谈话诊断精神疾病的过程中,患者配合医生自述过往相关经历、事件过程等,是疾病检查、诊断的重要部分,其自述内容也是做出正确诊断的重要参考依据。事先已经告知其本人并同意。
第五:该新闻报道:“在没有任何医生接诊、没做任何相关精神检查、没有任何诊断的情况下,我被直接带到病房内”。事实是:就诊者来到医院后首先在门诊挂号,建立门诊病历,接诊医生向其父母询问病史后,常规要对就诊者进行精神检查,但就诊者当时拒绝进诊室,无奈大夫到就诊者面前进行询问,但其根本不配合大夫的检查,随后大夫为其进行了必要的辅助检查,以“兴奋状态”收入院,前后大约1小时15分钟。
“被精神病”是当前的社会热点话题,也是中国精神卫生事业步入法制化轨道所无法回避的问题,他让对此缺乏了解和认识的公众误解甚至恐慌。事实上,目前北京市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对精神疾病的诊断,是严格遵守ICD-10的国际诊断标准;为患者提供的诊疗流程和服务也是以2007年出台的《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为依据,严格依法行医,因此,“被精神病”绝没有公众想象的那么容易,公众更没有必要因此而对正常的精神疾病诊疗行为感到担忧甚至恐慌。
本次媒体通报会内容是经反复调查、核实后的结果,是客观、真实、实事求是的。北京回龙观医院作为首都大型的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疗机构,有责任、有能力依法为患者提供专业、科学、有效的诊疗服务,如果该新闻报道中的患者,今后再有诊断、治疗需求,我们还会尊重她的意愿,为她提供诊疗服务。同时,北京回龙观医院也真诚欢迎社会公众以正常途径接触、了解、认识精神疾病医院、精神卫生工作者和精神疾病的诊疗。我们承诺会一如既往的为首都乃至全国的精神疾病患者提供满意的医疗服务。同时也真诚希望并欢迎媒体能够继续监督北京回龙观医院的工作,继续支持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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