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回龙观医院2023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北京回龙观医院是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直属三级甲等精神卫生专科医院、北京大学回龙观临床医学院、中法友好合作医院。 根据《北京市 2023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开展北京市2023年度“优培计划”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根据《北京市 2023 年度定向选调和“优培计划”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的要求,主要面向北京大学等42所“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北京交通大学等26所在京“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世界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院校(以2022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为准)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报考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简章中我院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各项要求,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三)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历和相应学位的202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等条件要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并符合进京落户条件; (四)截至2022年10月,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备下述条件之一(京外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下述第2项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最高学历期间,获得过校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学生奖学金; 3.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毕业后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内。 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处分或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或聘用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岗位 精神科医师1名,医学统计师1名。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2022年10月27日起接受报名,登陆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或 “北京人社”APP“人事人才”栏目进行报名,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二)初选 所有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医院组织专业能力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5日上午9点至11点。 笔试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南店路7号北京回龙观医院门急诊综合楼6楼。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8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未达到1:8比例的岗位按照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笔试结果将于11月21日前通过电话、短信或者邮件方式通知考生。 (三)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北京市“优秀管理人才培养计划”人员推荐表》等材料。复审采取线上方式,进入面试人选提供上述材料的扫描件,形成文件压缩包,并以“姓名+报考岗位+学校”命名发送至我院招聘邮箱hlghr@163.com。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我院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将递补人选。复审时间为11月24-11月25日进行,复审结果将于11月30日前通知考生。 (四)面试 面试时间定于12月30日之前,具体面试时间和要求,详见后续面试公告。 面试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南店路7号北京回龙观医院门急诊综合楼6楼。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按照6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的人选。由医院组织体检工作。体检包括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的体检和 MMPI心理测量两部分,合格者录用。同时对拟录取人员所在高校、档案存管机构了解情况,考察了解拟录取人员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表现等情况。 (六)公示与录用 每个招聘岗位最终按1:1的比例确定聘用。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注意事项 1、为落实北京市和我院疫情防控要求,参加考试、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排查流行病学史,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北京健康宝“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试与面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 (2)不能现场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北京健康宝“绿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材料的考生; (3)不符合进返京要求或未按规定完成居家监测和核酸检测,或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未能配合属地或有关卫生防疫部门完成隔离观察、健康管理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等防疫措施的考生; (4)因隔离、就诊或健康状况异常等原因导致防疫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 因疫情防控形式出现变化,对工作安排需要调整或者有新要求的,我院将及时发布变化信息并通知考生,请予理解与配合。 2、请各位考生在笔试和面试前准备好身份证原件、黑色签字笔。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放弃笔试和面试。 3、从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北京回龙观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 编:100096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10-83024308(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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