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探视须知
2008-07-25
来源:未知
1.探视时间为每周一、三、五下午二点至三点半。双休日及节假日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二点至三点半。 2.新入院患者二周内不宜探视。 3.家属来院探视患者时,须出示有效证件,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并在探视登记表相应位置签名。 4.家属探视时不要交给患者危险物品如: 绳、刀子,打火机,玻璃制品等。 5.探视应在探视室内,带患者下楼活动时应告知护士。下楼活动时不得私自为 患者更换病号服,不得带患者出医院大门,探视全过程中不能离开患者,必须 保证患者的安全,不遵照执行者后果自负。 6.多给患者带一些含水分多、纤维粗的水果,避免带一些易腐烂、变质、油腻 的食品,含糖分多的食物不宜带给糖尿病患者。 7.探视时要多与患者交谈,在安慰患者的同时也了解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与 医生反馈。 8.对较兴奋的患者要有耐心,不要与患者过多的交谈,不要用语言刺激患者。 9.探视过程中患者有异常表现时应及时与护士联系。 10.严格遵守探视制度和探视时间, 探视结束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患者亲自送回病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