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
2020-12-24
来源:未知
为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规培”)工作,培养高素质的精神科医师,根据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北京市精神科住院医师培训细则》、《北京大学精神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结合医院实际,对原《北京回龙观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予以修订。
一、培训目的
(一)掌握精神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为精神科临床工作打基础。
(二)通过培训使规培住院医师能够独立准确的收集病史,进行精神科检查、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并提出系统的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具备独立正确地处理精神科临床常见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较高水平人文沟通技能,培养具备良好医德和医术的住院医师。
二、培训阶段界定
(一)院外培训
规培住院医师到综合医院轮转培训9个月。
(二)院内培训
1.第一阶段:12个月。在教育处统一安排下进行科室轮转,前6个月参加24小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6个月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参加半线值班,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继续参加24小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有医疗工作都必须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组织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规培住院医师完成执业医师注册,但不授予处方权。
2.第二阶段:15个月。在教育处统一安排下进行科室轮转。医务处组织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执业医师注册的规培医师进行处方权考试。取得我院处方权的规培住院医师可独自承担医疗工作,工作内容同本院住院医师,但仍接受上级医师的指导。未取得处方权的规培住院医师,所有医疗工作都必须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开展,在一线值班医师带领下参与半线值班。
三、科室轮转安排
(一)院外培训
综合医院轮转9个月,包括神经内科4个月、急诊科3个月、心内科2个月。
(二)院内培训
在我院精神科轮转27个月,包括普通精神科病房12个月、康复科或老年科3个月、心理科病房或开放病房6个月、门急诊3个月。剩余3个月为机动培训期,根据规培住院医师专业兴趣可选择临床特色科室培训。
四、24小时住院医师培训时间安排
(一)周一至周五8:00-16:00,按照教育处安排的轮转表在病房轮转。
(二)周一至周五16:00-22:00,跟随所在科室一线值班医生值班,原则上22:00以后回宿舍待班,如遇特殊情况二线值班医师负责调配。
五、培训内容
(一)临床理论:通过医院、科室组织的理论授课和指导医师的临床指导等方式,熟练掌握精神科的基本理论。
(二)临床技能:包括采集精神病史、沟通技巧、精神检查、症状识别、病历书写、常见疾病的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基本的临床思维方式和临床思维能力等。
(三)临床操作技能:包括体格检查、神经系统检查、无抽搐电休克治疗、腰穿、换药、ECG操作,心电监护、心肺复苏,各种临床量表的使用,系统的心理治疗等。
(四)临床辅助检查:通过系统的技能培训,掌握心电图、X光片/CT片的阅读,熟练掌握临床检验的化验检查各项指标的临床意义等。
(五)英语水平: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专业英语培训、英文文献解读等活动,良好掌握精神科专业术语,并通过基地组织的专业英语考试。
(六)科研工作:在指导医师、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医院开展的各项科研项目;培训期间,需完成一篇案例分析报告/综述/研究性论文。
六、培训形式
(一)培训管理
基地培训实行病区主任、科教学秘书和指导医师负责制。病区主任对本科室每一位规培住院医师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掌握其学习情况,并负责向教育处提交在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科教学秘书负责管理本科室24小时住院医师考勤、学习记录事宜,指导医师指导所带规培住院医师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训练其正确的临床思维和技能。
(二)查房督导
通过指导医师、科室组织的专题案例讨论会(督导查房)以及全院组织的疑难病例讨论,全面书写各级查房记录,培养规培住院医师的精神科临床思维方法、临床思维能力,训练规培住院医师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培训实施
由教育处组织开展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2周、技能培训不少于1次/2周,具体包括:精神科临床理论、精神科临床技能、临床操作技能、临床辅助检查、专业英语、临床科研等。
(四)考试考核
1.医院每半年进行一次出科考核,考核成绩与绩效奖励、评优方面挂钩。
2.日常考核由规培住院医师所在科室执考,包含临床能力、日常工作、医德医风等方面。
3.医院定期开展理论考核,考核成绩与绩效奖励、评优方面挂钩。
4.医院组织规培住院医师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
七、落实措施
(一)教育处按照《北京市精神科住院医师培训细则》制定全院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组织落实,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各科主任、病区主任需掌握规培住院医师培训的目的、目标、内容,检查、掌握规培住院医师各种能力状况,监督、落实本科、本病区规培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
(三)病区主任和指导医师按照培训的要求,指导规培住院医师在实际工作中的学习培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提出建议,予以指导。定期按时、认真完成阶段考核。
(四)科教学秘书协助科主任制定本科室的教学计划,并负责教学计划的落实。按照教育处要求,每月将本科室开展的与规培住院医师相关的教学活动上报教育处备案。
(五)规培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相关医政管理制度,完成各项培训要求,积极参与医院定期开展的规培住院医师考试考核。
八、值班管理
(一)24小时住院规培住院医师医师、值班轮转医师值班由一线值班医生负责指导教学,二线医师有权根据需要调配值班轮转医师。
(二)24小时住院医师、值班轮转医师值班事宜和值班期间的考勤由一线值班医师负责。教育处负责不定期抽查,结果与绩效挂钩。
九、执业资格管理
(一)规培住院医师在24小时住院医师培训阶段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可以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但不授予处方权。
(二)完成24小时住院医师培训的规培住院医师,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可以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并经医务处、教育处联合组织考核,合格后可以授予处方权。
(三)具有处方权的规培住院医师出科考核不合格,取消处方权。半年后出科考核合格,可再次申请处方权。
十、党团关系管理
医院党组织根据培训基地人数,设立住院医师党支部,人数较少时纳入机关党支部。
(一)负责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二)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的发展和转正工作。
(四)按时接转住院医师党员组织关系,定期组织党员缴纳党费,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十一、考勤考纪
(一)规培住院医师按照本院正式职工管理,必须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有违纪行为按照医院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二)规培住院医师应严格遵守24小时住院医师或轮转值班要求。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必须向指导医师请假,未经批准擅自脱岗按旷职处理。
(三)规培住院医师轮转期间由指导医师负责考勤,每月将科教学秘书将考勤情况汇报教育处。教育处和人力资源处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
(四)规培住院医师请假由科室批准(少于3天由病区主任批准、3天及以上由科主任批准)后汇报教育处。事假应出示书面请假条,病假应出示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并由指导科室主任签字交到教育处备案。
十二、绩效奖励原则
(一)个人绩效与培训完成情况挂钩,同时结合工作能力、工作量、工作质量。
(二)具体绩效发放标准由绩效办和教育处拟定,报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教育处结合住院医师所在临床科室上报住院医师工作完成情况,每月月初将住院医师绩效考核结果报绩效办公室。
(四)绩效发放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和医院发展情况动态调整(见附件)。
十三、值班办公室硬件设施要求
规培住院医师值班办公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包括值班手机、值班座机、登记本、电视等等。
十四、科教学秘书要求
(一)科教学秘书由科主任指定人员担任,在教育处备案,全权负责本科住院医师规培的管理工作。
(二)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内各项教学工作。
(三)负责每月学生的学习、考勤等情况上报教育处。
(四)科教学秘书的教学工作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处绩效考核范围,在岗位聘任上,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在指导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者,教育处有权建议科室更换人员。
十五、指导医师要求
具体要求参照《北京回龙观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管理规定》。
一、培训目的
(一)掌握精神科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为精神科临床工作打基础。
(二)通过培训使规培住院医师能够独立准确的收集病史,进行精神科检查、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并提出系统的治疗方案和康复计划,具备独立正确地处理精神科临床常见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较高水平人文沟通技能,培养具备良好医德和医术的住院医师。
二、培训阶段界定
(一)院外培训
规培住院医师到综合医院轮转培训9个月。
(二)院内培训
1.第一阶段:12个月。在教育处统一安排下进行科室轮转,前6个月参加24小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后6个月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可参加半线值班,未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继续参加24小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所有医疗工作都必须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开展。组织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规培住院医师完成执业医师注册,但不授予处方权。
2.第二阶段:15个月。在教育处统一安排下进行科室轮转。医务处组织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完成执业医师注册的规培医师进行处方权考试。取得我院处方权的规培住院医师可独自承担医疗工作,工作内容同本院住院医师,但仍接受上级医师的指导。未取得处方权的规培住院医师,所有医疗工作都必须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开展,在一线值班医师带领下参与半线值班。
三、科室轮转安排
(一)院外培训
综合医院轮转9个月,包括神经内科4个月、急诊科3个月、心内科2个月。
(二)院内培训
在我院精神科轮转27个月,包括普通精神科病房12个月、康复科或老年科3个月、心理科病房或开放病房6个月、门急诊3个月。剩余3个月为机动培训期,根据规培住院医师专业兴趣可选择临床特色科室培训。
四、24小时住院医师培训时间安排
(一)周一至周五8:00-16:00,按照教育处安排的轮转表在病房轮转。
(二)周一至周五16:00-22:00,跟随所在科室一线值班医生值班,原则上22:00以后回宿舍待班,如遇特殊情况二线值班医师负责调配。
五、培训内容
(一)临床理论:通过医院、科室组织的理论授课和指导医师的临床指导等方式,熟练掌握精神科的基本理论。
(二)临床技能:包括采集精神病史、沟通技巧、精神检查、症状识别、病历书写、常见疾病的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基本的临床思维方式和临床思维能力等。
(三)临床操作技能:包括体格检查、神经系统检查、无抽搐电休克治疗、腰穿、换药、ECG操作,心电监护、心肺复苏,各种临床量表的使用,系统的心理治疗等。
(四)临床辅助检查:通过系统的技能培训,掌握心电图、X光片/CT片的阅读,熟练掌握临床检验的化验检查各项指标的临床意义等。
(五)英语水平:积极参加医院和科室组织的专业英语培训、英文文献解读等活动,良好掌握精神科专业术语,并通过基地组织的专业英语考试。
(六)科研工作:在指导医师、项目负责人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医院开展的各项科研项目;培训期间,需完成一篇案例分析报告/综述/研究性论文。
六、培训形式
(一)培训管理
基地培训实行病区主任、科教学秘书和指导医师负责制。病区主任对本科室每一位规培住院医师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监督、指导,掌握其学习情况,并负责向教育处提交在培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科教学秘书负责管理本科室24小时住院医师考勤、学习记录事宜,指导医师指导所带规培住院医师的实际工作和学习,训练其正确的临床思维和技能。
(二)查房督导
通过指导医师、科室组织的专题案例讨论会(督导查房)以及全院组织的疑难病例讨论,全面书写各级查房记录,培养规培住院医师的精神科临床思维方法、临床思维能力,训练规培住院医师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三)培训实施
由教育处组织开展学术讲座不少于1次/2周、技能培训不少于1次/2周,具体包括:精神科临床理论、精神科临床技能、临床操作技能、临床辅助检查、专业英语、临床科研等。
(四)考试考核
1.医院每半年进行一次出科考核,考核成绩与绩效奖励、评优方面挂钩。
2.日常考核由规培住院医师所在科室执考,包含临床能力、日常工作、医德医风等方面。
3.医院定期开展理论考核,考核成绩与绩效奖励、评优方面挂钩。
4.医院组织规培住院医师参加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
七、落实措施
(一)教育处按照《北京市精神科住院医师培训细则》制定全院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培训内容,组织落实,不定期进行检查。
(二)各科主任、病区主任需掌握规培住院医师培训的目的、目标、内容,检查、掌握规培住院医师各种能力状况,监督、落实本科、本病区规培住院医师的培训工作。
(三)病区主任和指导医师按照培训的要求,指导规培住院医师在实际工作中的学习培训,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提出建议,予以指导。定期按时、认真完成阶段考核。
(四)科教学秘书协助科主任制定本科室的教学计划,并负责教学计划的落实。按照教育处要求,每月将本科室开展的与规培住院医师相关的教学活动上报教育处备案。
(五)规培住院医师在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医院相关医政管理制度,完成各项培训要求,积极参与医院定期开展的规培住院医师考试考核。
八、值班管理
(一)24小时住院规培住院医师医师、值班轮转医师值班由一线值班医生负责指导教学,二线医师有权根据需要调配值班轮转医师。
(二)24小时住院医师、值班轮转医师值班事宜和值班期间的考勤由一线值班医师负责。教育处负责不定期抽查,结果与绩效挂钩。
九、执业资格管理
(一)规培住院医师在24小时住院医师培训阶段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可以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但不授予处方权。
(二)完成24小时住院医师培训的规培住院医师,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可以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申请注册,并经医务处、教育处联合组织考核,合格后可以授予处方权。
(三)具有处方权的规培住院医师出科考核不合格,取消处方权。半年后出科考核合格,可再次申请处方权。
十、党团关系管理
医院党组织根据培训基地人数,设立住院医师党支部,人数较少时纳入机关党支部。
(一)负责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二)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党员的发展和转正工作。
(四)按时接转住院医师党员组织关系,定期组织党员缴纳党费,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十一、考勤考纪
(一)规培住院医师按照本院正式职工管理,必须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如有违纪行为按照医院相关制度予以处理。
(二)规培住院医师应严格遵守24小时住院医师或轮转值班要求。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必须向指导医师请假,未经批准擅自脱岗按旷职处理。
(三)规培住院医师轮转期间由指导医师负责考勤,每月将科教学秘书将考勤情况汇报教育处。教育处和人力资源处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
(四)规培住院医师请假由科室批准(少于3天由病区主任批准、3天及以上由科主任批准)后汇报教育处。事假应出示书面请假条,病假应出示病假条或诊断证明,并由指导科室主任签字交到教育处备案。
十二、绩效奖励原则
(一)个人绩效与培训完成情况挂钩,同时结合工作能力、工作量、工作质量。
(二)具体绩效发放标准由绩效办和教育处拟定,报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三)教育处结合住院医师所在临床科室上报住院医师工作完成情况,每月月初将住院医师绩效考核结果报绩效办公室。
(四)绩效发放标准根据国家政策和医院发展情况动态调整(见附件)。
十三、值班办公室硬件设施要求
规培住院医师值班办公室配备必要的设备,包括值班手机、值班座机、登记本、电视等等。
十四、科教学秘书要求
(一)科教学秘书由科主任指定人员担任,在教育处备案,全权负责本科住院医师规培的管理工作。
(二)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室内各项教学工作。
(三)负责每月学生的学习、考勤等情况上报教育处。
(四)科教学秘书的教学工作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处绩效考核范围,在岗位聘任上,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五)在指导过程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者,教育处有权建议科室更换人员。
十五、指导医师要求
具体要求参照《北京回龙观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指导医师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