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心理援助热线:

8008101117(座机拨打)

01082951332(手机拨打)

就医服务
住院服务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就医服务 >> 住院服务
医院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标准
2021-04-01 来源:未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规范(2018年版)》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精神障碍患者早发现、早治疗、规范管理工作,促进患者康复、回归社会。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回龙观医院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标准。
        一、封闭病房住院标准
      (一)疑、难、急、重等各类精神障碍患者。
      (二)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疾病处于稳定期且无严重并发症。
      (三)传染病免疫筛查结果阴性(HBsAg除外);如果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则需血清ALT≦2倍正常值上限或血清HBV DNA为阴性,限定病区住院。
       二、开放病房住院标准
     (一)疑、难、急、重等各类精神障碍患者。
     (二)患者或法定监护人自愿申请住院。
     (三)近一个月内无自伤、自杀、冲动、伤人及外走等行为及危险。
     (四)无酒精、毒品等精神活性物质使用或者使用精神活性物质但处于康复期患者。
     (五)无严重躯体疾病或躯体疾病处于稳定期且无严重并发症。
     (六)传染病免疫筛查结果阴性。
     (七)如果传染病免疫筛查结果阳性,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酌情考虑住单间:
      1.传染病不需要隔离治疗;
      2.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血清ALT≦2倍正常值上限或血清HBV DNA阴性。
       三、特色划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优先收入相关特色病房:
    (一)老年科、中西医结合科23区:器质性精神障碍患者及≧60岁的“功能性”精神障碍患者。
    (二)心身医学科:
      12区:合并代谢综合征的精神障碍患者。
      13区、15区: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患者。
      14区:合并躯体疾病处于稳定期且无严重并发症的精神障碍患者;合并代谢综合征的精神障碍患者。
    (三)心理科18区:符合开放病房住院标准,且以心理治疗为主要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
    (四)心理科26区:符合开放病房住院标准,年龄≦18岁,法定监护人或委托陪护人员24小时陪护的精神障碍患者。
    (五)日间康复中心27区:符合开放病房住院标准,且以精神康复治疗为主要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
    (六)睡眠医学中心28区:符合开放病房住院标准,且以睡眠监测、睡眠问题治疗为主要需求的精神障碍患者。
    (七)成瘾医学科:酒精、烟草、网络等成瘾相关的精神障碍患者。
    (八)临床一科、二科:优先收治外籍精神障碍患者。
     四、本制度2018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2015年通过的《北京回龙观医院住院标准》同时废止。

注:严重并发症
(1)糖尿病并发症:严重的心、脑、肾等器官及神经系统并发症、糖尿病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等。
(2)高血压并发症:脑卒中、急性冠脉综合症、急性左心衰竭、高血压肾小球硬化等。
(3)乙型肝炎并发症:感染、黄疸、重度贫血、出血、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肝硬化、腹水、肝细胞癌等。











 

地址:北京昌平回龙观  邮编:100096

电话总机:(010)83024000 传真:(010)62716285

邮箱:admin@bhlgh.com

北京回龙观医院版权所有(本网站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载)

京ICP备12029318号  京卫计网审(2015)0412号

京公网安备11011402013090号  技术支持:博智通科技

×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请提意见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