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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职工子女统筹医疗报销申报工作开始
2012-02-17 来源:未知

        为办好职工福利,院工会于2012年初继续为全院职工办理子女统筹医疗报销工作。请各分会认真做好职工子女报销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院工会每年年初在全院正式职工中统一办理加入职工子女统筹医疗报销的有关手续。
二、申请加入职工子女统筹医疗报销者,其子女年龄须在0——18岁(满18岁)之间者。
三、申请加入职工子女统筹医疗报销者均系自愿加入,每个职工子女需交纳资金24元。
四、药费单据报销的范围为化验费和药费。
五、单职工子女每次报销金额为化验费和药费总金额的40%,全年报销药费金额不得高于300元;双职工子女每次报销金额为化验费和药费总金额的80%,全年报销药费不得高于600元。
六、如有职工在本年度内加入职工子女统筹医疗报销,而未报销药费者,院工会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
七、如有职工在本年度内加入职工子女统筹医疗报销,而药费未报满者,院工会将按剩余金额的30%给予返还。
八、职工凭借正规医疗部门的收费单据或药店的正式发票在规定时间内到工会办理报销手续,药费单据必须正确输入子女姓名、所用药名及开票日期,否则不予报销。
九、药费报销单据为每年报销二次(当年12月和次年1月),当年票据有效,过期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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